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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公布2012年申请专利和获得国家专利权企业奖励标准,该标准打破了以往以数量为奖励标准的规定,全年专利申请既有“量”也有“质”的企业最高可获得奖励15万。这是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18日举行的2012年度省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作启动会上获悉的。
为提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,激励更多的企业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,提高全省企业专利申请量,省知识产权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对2012年度申请专利和获得国家专利权企业奖励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首次对企业的奖励设定了质量要求,对专利申请中含金量最高的发明专利设置了额外奖励。根据《通知》规定,2012年全年专利申请量超过100项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10万元,如其中发明专利超过20项,增加奖励5万元。全年专利申请量超过50项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3万元,如其中发明专利超过10项,增加奖励2万元。其超出100项或50项部分继续给予单项奖励。
对首次申请专利的企业也有重奖。在2012年1月1日以前从未申请过专利,2012年度首次申请专利实现“零突破”的企业,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,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奖励3000元。其他企业在2012年1月1日~2012年12月31日申请专利,发明专利每项奖励900元,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200元。另外,对今年内获得国家专利权的企业,发明专利每项奖励3000元,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400元。